中国画虎百家评选启事
出自: 发表时间:2009/11/21 9:33:34 点击率:1064
对虎的图腾崇拜源自楚文化,虎是百兽之王,是正义、勇猛、威严的象征。经过漫长的历史演化与发展,崇虎的文化意识,已成为中华民族的文化观念。在2010年我国农历虎年即将到来之际,中国书画报社为推出新时代画虎名家,弘扬传统文化,全面反映中国画虎的整体面貌和艺术水平,举办此次活动。 评选要求:1.以虎为创作主题的中国画作品,具有中国画传统笔墨神韵和艺术感染力。2.每位参评者可投1-2幅作品,作品规格不限,不需装裱,每人收评审通联费50元。中国美协会员(凭会员证复印件)免收参评费。3.来稿请附作者简历、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通信地址、电话、邮编及作品说明一份。4.谢绝一切非国画作品和应酬之作。 奖项设立:1.不论资历、年龄,不分专职、业余,共评出金奖1名,奖金1万元;银奖2名,奖金各5000元;铜奖7名,奖金各1000元;优秀奖30名,赠一年《中国书画报》;入选奖60名。赠一年《中国书画报》电子报阅读卡。2.金、银、铜获奖者颁发奖牌,所有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,赠《画虎百家——中国画大赛作品集》一册。3.《中国书画报》专版刊发大展金、银、铜奖作品,所有获奖者名单予以公布。2010年适时举办获奖作品展。 特别说明:未获奖的作品可以退稿。获奖作品均不退稿,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有收藏、宣传、出版权。凡参加评选的作者,视同认可并遵守本次评选活动的各项规定。 本次活动评选,分为评委评选与网络展示评选两部分,所有参加本次活动的作者,中国书画报社在收到作品,经过初评后,将在中国书画报社网站( www.shb-china.com)开辟专区展示,并请大家参与投票,评选出最受大众喜爱作品奖,具体参评办法详见近期《中国书画报》或中国书画报网站告示。 来稿时间:从即日起至2010年1月20日止(以当地邮戳为准)。 投稿、汇款请通过邮局寄至:(300384)天津市南开区华苑榕苑路16号鑫茂园C2座2层D中国书画报社(在来稿信封左下角注明“中国画虎百家”字样,请勿随信夹寄现金,以免丢失) 咨询电话:022-23709533、237095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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